韩国女团成员曝被要求穿着暴露陪酒 受够解约反被求偿47万(2)(2)
2018-05-03 16:20:32 冰冰
摘要: 4月30日判决出炉,法院以账簿没有收入分配的证据为由,认为Alice的前经纪公司并没有履行合约,因此裁定该公司败诉。换言之,Alice在这场官司获得胜利

网易娱乐5月3日报道 据台湾媒体报道,韩国女团Hello Venus队长Alice(本名:宋主喜)过去曾是另一组女团“ORA”的成员,但前公司让她们穿上性感的服装、跳煽情的舞蹈导致团体的作品被禁播,更无法登上电视节目宣传。更过分的是,公司没有保障她们的演出机会,还要求她们穿着暴露的衣服陪酒。她忍无可忍离开,却被前公司提告求偿。

Alice表示,她在2009年和前公司签了7年合约,并加入了名为“ORA”的女团,但公司要求穿着暴露,却让她们因为“19禁”被拒绝登上节目宣传,自然名气也不高。她多次向公司反映,希望能更换服装,却只得到“财务困难”的理由拒绝。

Alice在2011年忍无可忍,透过律师提出终止合约,并另外与经纪公司Fantagio签约,以女团Hello Venus出道。但前经纪公司提出法律诉讼,向Alice索赔8000万韩元(约人民币47万元)的培训费,并声称:“我们有对Alice进行个人声乐、舞蹈的训练,也有安排恰当的服装与拍摄音乐录影带,但Alice仍执意离开公司,没有依照原订计划出道。”

但在诉讼期间,Alice提出并未收到前公司原先承诺的200万韩元(约1.2万人民币)头期款,更别提宿舍,甚至连妥善的培训练习室也没有。甚至前公司还要求她们穿上暴露的服装,到私人招待所陪公司高层喝酒。

投稿:lukejiwang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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